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明节日纪律,筑牢廉洁防线,文山市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清明节前廉政警示教育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沈建桦同志主持会议并作廉政提醒讲话,全体检察人员50余人参会。会议围绕“七个严禁、三个倡导、两项监督”部署节日纪律要求,确保廉洁过节、文明祭扫。

强化纪律意识,严守廉洁底线
严禁公车私用。所有公务用车节日期间一律封存,特殊公务情况使用需提前报备行程;严禁公车停靠墓地、景区等场所。
严禁公款消费。禁止以任何形式用公款购买祭祀用品、支付私人祭扫费用;严查借祭扫名义组织公款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
严禁收受礼品礼金。紧盯电子红包、快递送礼、收受名贵特产等隐形变异问题。
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倡导网络祭扫、鲜花追思,严禁检察人员参与烧纸钱、撒冥币等迷信活动。
严禁酒驾醉驾。要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维护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领导干部需提前10日报告婚丧事宜,不得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严禁借机敛财行为。
严禁赌博活动。严查聚众赌博、网络赌博及变相赌博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弘扬新风正气,倡导文明祭扫
倡导文明健康祭扫,摒弃陈规陋习,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
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传承优良家风家训,教育引导家庭成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家庭环境。
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强化监督责任,抓好落实整改
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扛牢全面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做到早提醒、早预防,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加大对节日期间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