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8日,文山市检察院与富宁县检察院举行案件质量异地交叉评查工作机制会签仪式。
会签仪式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沈建桦与富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宏伟共同签署了《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异地交叉评查工作方案》。明确两院采用“定向选择+随机抽选”的方式,在四大检察全面覆盖的基础上,侧重于对刑事案件开展常态化交叉互评。从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九个方面全面精准检查、评定。同时,建立评查结果反馈与整改的闭环流程,实现评查全链条规范、监督全流程提质。
随后,两院检察长分别致辞,强调了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建立案件质量异地交叉评查机制是服务高质效办案的有益探索,两院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共同着力:一是从严把握评查标准。在评查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杜绝主观随意性,注重发现案件办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精准出招有效提升办案质效。二是从优选择评查员。按照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标准选取员额检察官开展评查,以高质量评查助推高质效办案。三是深化评查效能释放。既要建立问题清单,梳理案件办理中的易错点,形成办案风险点提示;又要规范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要求,确保评查“真发现问题、真解决问题”。同时,还要发挥优质案件、优秀文书的典型示范作用,以个案高质效促进法律监督整体高质效。
此次签约仪式标志着文山市院与富宁县院在案件质量管理领域的合作迈出了重要一步。双方表示,将以此次协作为契机,相互学习、借鉴先进办案经验,不断深化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抓实抓牢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推动两地办案质效同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