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山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办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案件中积极能动履职,聚焦办案环节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主动加强与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林草局等部门沟通协作,多维度综合施治,着力破解野生兰保护治理难题。探索“阳光公诉+公开庭审+部门联动普法”的闭环举措,将司法办案与社会教育深度融合,引导人民群众提高法治意识,守住法律底线,切实做到“山上的野花勿乱采”。
为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文山市人民检察院聚焦综合施治,多维度能动履职:一是创新“阳光公诉+公开庭审”模式,主动与法院协商,将庭审现场“搬”进恒丰花鸟市场,组织花卉爱好者、市场商户、社区群众等群体现场观摩,以真实案情直观传递法律边界,打破“案结事了”的传统办案模式,用“看得见的庭审”代替“纸上普法”,让人民群众在真实案件中直观明晰法律红线,实现“公诉一案、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深化“跨部门联动普法”,在庭审后迅速联合森警大队、林草局野保办开展专题宣传,充分整合司法、执法部门专业力量,通过案例解读、挂图示例、法规宣讲等形式,将庭审警示延伸到常态化法治教育,精准破解“传统习惯与现代法治”认知矛盾;三是建议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乡(镇)政府、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加强基层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典型案例的宣传,通过“以司法办案为支点、多部门联动为杠杆”,最大化释法案件办理的社会教育价值和法治教育意义,推动形成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的生态保护共识,以法治担当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出品
编辑|梁珑玉
一审|王 沛
审核|王名军
监制|张汇权
来源|第一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