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盘龙河保护治理责任,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多部门协同治理效能,2026年1月27日,文山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河长办牵头,联合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平街道办事处,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组建联合巡河组,对盘龙河城南段开展专项巡河行动,实地排查生态环境隐患,凝聚共治合力,筑牢盘龙河生态屏障。
巡河组沿盘龙河城南段河岸徒步巡查,聚焦河道水质状况、沿岸排污管控、生态保护修复及周边环境治理等核心环节,通过“看现场、查实情、找问题”的方式,精准排查发现存在非法取水、污水直排等损害河道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
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联合巡河组现场召开工作会议,逐一梳理症结根源,并就整改核心方向、责任划分、协同推进等事宜达成初步共识。相关职能单位表示将结合职能职责,及时开展整改工作。
接下来,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一以贯之抓好盘龙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接续监督工作。针对巡河发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边界,共同研究制定靶向性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主体与工作标准。通过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协同发力,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助力河湖保护共建共治,以法治力量守护盘龙河水质安全与生态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