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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讲述高质效办案故事|“露天听证”融化老人的委屈
时间:2023-1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无证砍伐 上门听证 相对不起诉

“小案”不能小办,因为它关系着大民生。

我院今年办理了一起涉嫌滥伐林木案,犯罪嫌疑人任某某已79岁高龄,本应颐养天年,但他膝下无子女,靠低保生活,已无法支付老伴看病住院的费用。任某某听说村里有外地人来收树,他来不及办理采伐证,就把自己早年间种在耕地里的19株杨树以1900元的价格委托收树人砍伐后售卖,将钱款用于给老伴看病。但最终还是没能留住老伴,任某某也因为案发被查。

此案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任某某已涉嫌犯罪。然而,一旦任某某受到刑事处罚,他唯一的经济来源政府低保金就没了,他未来将如何生活?

“我知道砍伐树木需要办理采伐证,但当时我老伴生病了,我没钱给她看病呀……”任某某言语中满是辛酸与无奈。经过认真审查任某某的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我们决定召开一次上门公开听证会,让村民们都听一听、说一说,既解决了老人家行动不便的问题,又能答疑解惑,把案件相关法律问题讲明白。

今年5月,北方的村庄东风日暖,春光正好。我们一行4人来到任某某家,搬着凳子围坐在一起,迅速搭建了一个“露天听证室”。听证会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区人大代表、听证员、法律援助律师、村党支部书记等参加。

听证会上,我们了解到,因为任某某没有补植复绿能力,为了让司法机关从轻处罚任某某,村委会成员在案发后异地补植了松树和李子树共计270余株。全面了解案情后,听证员一致认为,任某某的行为虽涉嫌滥伐林木罪,但考虑到其犯罪动机及案发后的表现,可以对任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我处置自己种的树,还犯法吗?”这是很多村民们不解的问题,也是任某某觉得委屈的地方。在听证会上,我从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树木为何不能随意采伐、何种情形下需要办理采伐证等角度,为旁听的村民进行了讲解,帮助大家正确厘清了“有证砍伐”与“无证滥伐”的区别。随后,我们和听证员又一同前往树木砍伐现场和补植复绿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

最后,我院经全面审查,依法对任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案件办结后,任某某可以继续享受国家低保政策,他和村民们也提高了法治意识。这场乡村小院里的听证会,不仅走进了村民家里,也走进了他们心里。

(讲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检察长贾俊梅 整理:记者沈静芳)


文山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廖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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