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检察公益诉讼初创期及全面推开前期,办案数量是监督力度、制度成效的重要体现之一,对于制度推广及队伍办案能力提升起到重要作用。2017年制度正式入法后,2018年至2022年办案数量突飞猛进,其中2022年平均每个基层院办案超过60件。在机构和人员编制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办案数量达到一定量级后的持续快速增长与确保办案质量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2023年,最高检党组立足问题导向,明确指出公益诉讼检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重在突出“精准性”“规范性”。2023年全国共办案18.9万件,同比下降2.84%,实现办案数量首次下降。
从办案质效看,2023年以来,最高检提出正确处理办案数量规模与质量效果的关系,将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质效提升上来。随着质效优先导向的不断强化,公益诉讼检察案件整体质量稳中向好,办案规范性增强,办案效果从个案中公益保护转向更加注重系统治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从办案领域看,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后,最高检党组及时将办理新领域案件指导原则从“稳妥、积极”调整为“积极、稳妥”。近年来,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已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4个法定领域,逐步拓展到英烈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保护等15个法定领域,基本形成“4+11+N”的履职格局。
从办案理念看,最高检党组提出将提起诉讼前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作为优先目标,以磋商或者检察建议等方式协同行政机关履职整改,推动绝大多数案件在审前得以解决。对一些检察建议解决不了问题、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案件,检察机关深入落实“以诉的确认实现司法价值引领”的指示精神,敢于提起公益诉讼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促进社会进步。
从办案能力看,随着公益诉讼办案程序的不断规范、办案领域的不断拓展,检察人员办案能力不断提高。在办案力量方面,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建立检察人才库和公益诉讼指挥中心,以及通过建立专业化团队等方式互相协作、取长补短,优化办案力量,提升办案质效;在装备技术方面,通过加强在技术、装备等方面的统一调度、合作共享,充分利用水质检测、土壤检测、卫星遥感等检察技术资源,加强检察技术与公益诉讼办案的深入融合;在深化数字检察方面,积极推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和平台的推广及应用,在各地有力突破某一领域类案监督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提炼经验,最高检对各级各地数字检察建设加强统筹,通过发布推广使用大数据模型的通知,促使各地推广使用和深化。
从办案效果看,社会认同持续增强、国际影响力与日俱增。过去几年,最高检先后部署“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聚焦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提升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认同感。国内得到人民广泛认同的同时,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也获得相关国际组织、司法人士热情关注和普遍好评,亮相世界自然保护大会、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等重要国际会议,被称为“独具特色的中国智慧”。
从理论研究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经过十年发展,关于理论研究文章越来越多,尤其是随着检察公益诉讼法启动立法程序后,更是掀起一股热潮。相关理论研究涉及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沿革、中外比较、实践成效等各方面,围绕检察公益诉讼法的定位、立法原则、受案范围、调查权配置、审判与执行等关键问题深入开展理论分析,夯实检察公益诉讼立法理论基础;回应“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和实践需求,在理论层面回应公益诉讼办案高质效内涵的机理、逻辑、标准,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和对策建议,助推高质效办案取得实效;发掘和总结中国特色公益保护的实践经验,概括提炼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逐渐形成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话语体系、学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