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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局观|练就敢监督愿监督善监督的过硬本领
时间:2026-07-01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正义网讯(全媒体记者王翠云)近日,云南省高级法院、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通告》(下称《通告》),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生效裁判司法权威。

据悉,此次发布《通告》,旨在于全省范围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虚假诉讼等犯罪行为。《通告》共七条,详细列明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十三种情形,涵盖隐瞒、转移、故意毁损财产,通过放弃债权、虚假和解等方式恶意处分财产权益,伪造、毁灭、隐匿有关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妨碍法院取证等行为。

《通告》明确,在该文件发布后、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前,相关义务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违法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不予移送刑事处理;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积极履约且符合法定条件的,检察机关可依法作不起诉处理。同时,《通告》支持申请执行人对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被执行人依法提出刑事自诉。在刑事自诉立案或者审理过程中,自诉人要求复制已由执行法院收集和固定,能证明其人身、财产权利受到侵犯的证据,法院将依法及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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