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市委巡察
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至6月,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反馈政治理论学习“走过场”、“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形式主义整治不彻底、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实等问题,截止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特公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理论武装有所弱化,政治理论学习“走过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第一要务,聚焦学习主题,举办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10次,广泛开展交流发言,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妥善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坚持每月召开1次干警大会,确保检察干警每年参加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同时,严格落实《文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政治轮训暂行办法(试行)》,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政治轮训。三是修改完善《文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夜校”工作方案》,从8月开始共组织举办“检察夜校”7期,进一步强化检察干警政治教育,筑牢政治忠诚,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四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积极推进命案防控、常态化扫黑险恶斗争、养老诈骗和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四个专项”行动,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更上新台阶。五是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存在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院党组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印发了《中共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调整充实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明确由一名党组成员、检察长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定了《文山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守好官网阵地。及时完成网络舆论引导152条,舆情网评工作指令215条次。三是认真落实“三同步”(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工作要求,加强对“三同步”工作的培训力度。四是针对办案中涉及的重大敏感刑事案件,第一时间制作“三同步”工作预案向上级相关单位和部门报备。
3.对最高检“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有差距,提出检察建议刚性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借助“检察夜校”,强化对最高检1—8号“检察建议”学习应用,并结合工作实际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今年来,切实把“二号检察建议”作为重点内容开展检察监督。二是加强对“三号检察建议”刚性的思考和研究,提高法律监督专业水平,通过办案做好延伸监督、能动监督。三是加强与被监督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跟进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对回复不及时、不采纳、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按照牵头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要求,强调检察建议“刚性”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做到精准监督、持续监督。
4.“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工作存在短板弱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院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州、市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文山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要点》及《落实司法责任权力运行规范实施细则》,能动检察履职,服务文山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实行业务数据分析月通报制度,按月分析通报检察工作核心数据,通过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和短板的措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三是注重先进典型评选工作。2022年度,全院执法办案业绩全州前列,有2项检察工作被最高检表彰、3人次被省委、省政府、省检察院,4人次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条线专家人才库。办理的一起案件认定原则、标准及思路得到了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的采纳,办案经验做法得到了充分肯定。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形式主义整治不彻底,照搬照抄问题频出。
整改落实情况:切实强化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督促干警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高工作质效。
6.担当精神有所下降,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聚焦主责主业,全面统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疫情防控、强边固防、民族团结、法治成效建设、检察大数据应用等工作,领着大家干、带着大家干、跟大家一起干,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步。二是深入推进作风大整治专项行为和“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作风效能革命。
7.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本院内控制度和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对《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学习,加强监督检查,大力提倡厉行节约优良美德,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切实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对支出不合理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对党的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总支、各支部切实加强对党章党规等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做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促进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坚持党组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党建工作,确保党建派单责任落到实处。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做好“智慧党建”录入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强化党性观念。三是坚持常态化抓实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利用干警大会、“检察夜校”等学习平台,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检察工作融汇贯通,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横纵”衔接,让党员干部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学出坚强党性、学出信仰担当。四是结合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入党誓言,增强党员意识,强化党性观念。五是严格按照党员发展计划抓实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最大限度吸引更多优秀干部加入党组织。
9.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文山市人民检察院会议制度》。二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制度学习,根据事项性质归口议事,原则上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和紧急事项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
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均由党组会集体决策,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严格落实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二是大力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营造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努力锻造“五个过硬”的检察铁军。三是注重抓实抓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注重在“治未病”上作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提醒,防患于未然。
1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院党组和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二是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做好表率。三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抓实抓细智慧党建和网上党支部相关工作,对不按时参加学习和活动的,均要求补课。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2.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实,持续抓整改韧劲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性和严肃认真的态度,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强化建章立制。针对学习不深不实,质量不高的问题,修改完善本院规章制度11余个,修订完善考核方案,制定下发权利运行责任清单,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认领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上下联动,深入反思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扎扎实实推动整改落实,实现检察队伍新变化,检察工作新提升。
(二)突出问题导向,增强整改实效。坚持以钉钉子精神,逐项对照整改,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严肃对待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把自己摆进去,对标对表,自检自查自纠,认真做好自身整改工作。
(三)保持作风定力,强化督导问责。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整改工作务实、整改过程扎实、整改结果真实。驻院纪检监察部门、院检务督察部门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对巡察整改中的形式主义、整改不突出,按程序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中共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