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工作,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将采取比选方式确定我单位2026年度采购项目的社会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代理公司参加比选。
一、代理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负责我单位2026年度货物、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涵盖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工程、货物、服务)招标代理。具体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备案、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在媒体上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更正(补遗)公告、结果公告、合同公告,解释招标采购文件,落实并组织开标与评标会议,编制汇总招标采购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并做好保密措施。具体招标采购内容以招标(采购)人委托的具体项目内容为准。
2.服务要求:协助比选人(业主)办理招标审批备案事宜、协助委托人制定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招标答疑、组织评审、发布评审结果,协调合同签订、合同备案等整个招投标过程等相关工作,提供全套招标投标资料。
3.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国家、省、市招标投标相关法规及比选人的要求。
4.代理服务期限: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若代理项目在服务周期内未完成服务的,社会代理机构需继续提供服务,直至该代理项目完成为止。
5.比选数量:3家。
6.服务范围:比选人(业主)所需求的除集采目录要求外各类比选工作。
二、社会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代理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能够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代理机构2025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提供代理机构2025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代理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代理机构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比选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前近1个月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
7.代理机构已成功入驻政采云平台且能正常代理项目,提供登录后截图,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备案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8.代理机构应具备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业团队,项目团队中须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的专业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支撑。
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比选文件的份数、密封及标记
1.份数:1份。
2.密封及标记:比选申请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项目比选申请人的名称、时间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四、报名及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7日08:30-2月28 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要求: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报名函(格式自拟)
3.联系方式:0876-3032009
文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