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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4-09-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文山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成立于1955年1015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3.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4.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5.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6.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8.同时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政协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民主监督。

9.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政治建设,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有新提升

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部署,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文山、平安文山建设。

2.聚焦服务发展,在履行检察职能上有新作为

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实做好诉源治理。加大职务犯罪惩治力度,更好助力反腐。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更好服务市场营商环境。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探索对行政违法或怠于履职行为监督,服务保障“城管革命”,为市域法治建设提供更优检察服务。

3.聚焦司法为民,在做实服务群众上有新举措

坚持对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认真履行市委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落细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持续跟进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更好服务保障民生,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4.聚焦加强监督,在提升监督质效上有新业绩

坚持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四大检察”更高质量融合发展。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抓实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更深层次推进司法活动监督制约,加大公开听证力度,促进司法公正。用心用情办好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的公益诉讼小案”,以小切口推动公益保护双赢多赢共赢。积极推进“数字检察”,推动“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检察监督”提质增效。

5.聚焦建强队伍,在从严管党治检上有新成效

围绕锻造堪当时代重任高质量检察队伍目标要求,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态化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动队伍尽责担当。对标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业绩考核及配套措施,推动“案”“人”“事”的精细化管理。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发展,一体加强队伍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推动检察人员司法理念转变和监督能力提升。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文山市人民检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文山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决算编报范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

年末其他人员3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文山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2899.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7.01万元,占总收入的95.0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2.34万元,占总收入的4.9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73.62万元,增长30.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23.57万元,增长35.5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9.94万元,下降25.9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项目经费收入增加,主要是检察系统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89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9.63万元,占总支出的48.36%;项目支出1494.36万元,占总支出的51.6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60.41万元,增长29.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3.02万元,增长10.50%;项目支出增加527.39万元,增长54.5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主要是检察系统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9.63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33.02万元,增长10.5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编报口径变化,本年纳入基本支出中编报,上年纳入项目支出中编报。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5.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3.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28%。人均开支20.5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4.3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了527.39万元,增长54.54%,主要原因是:检察系统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300.7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办案业务工作及业务装备购置方面的开支;检察系统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941.5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系统执法办案工作及业务装备购置等方面的开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国家赔偿金47.99万元,主要用于国家赔偿方面的开支;市级财政补助人员及项目经费107.05万元,主要是地方财政补助合同制书记员经费和离(退)休人员一次性丧葬抚恤费等各项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7.01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7%。与上年相比增加723.57万元,增长35.58%,主要原因是:检察系统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461.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80.0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2.48万元,项目支出1339.32万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7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69万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6.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5.90万元,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2.67万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78.9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30万元,决算为16.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30万元,决算为16.4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62%,完成年初预算的52.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0.4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3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30万元,决算为1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内部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3万元,下降8.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4万元,下降9.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1万元,增长37.9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内部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产生接待批次6批次、接待人次108人,公务接待费用0.40万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48万元,比上年增加8.05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是:增加新招录人员1人和县级财政保障聘用人员,导致办公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文山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4027.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16万元,固定资产3325.5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640.26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85.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92.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39项,账面原值97.2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房屋情况说明:我院于2023年3月30日全院整体搬迁,业务用房移交,故本年增加房屋资产面积7915.95平方米,价值3061.79万元(原值)。

(二)文山市人民检察院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因离退休人员工资转入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文山市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沈建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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